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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08探案】聚焦“检察护企” 共论“涉企背信犯罪及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治理”

  8月20日下午,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、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、江苏省南京检察案例研究基地、江苏省南京市检察官协会、江苏省南京市法学会刑法刑诉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,江苏省检察官学院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2024年第四期“108探案”在江苏省检察官学院举行。

 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牵头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、东南大学法学院、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建江苏省首个检察案例研究基地,并搭建研讨活动平台——108探案。“108”取南京市检察院院址秣陵路108号,“探案”取探究、探讨之义,以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为宗旨,以一线办案急需解决的疑难类案问题为主题,采取“线上+线下”的方式,组织法律职业共同体进行“沉浸式”讨论,求同存异,在法律的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的“最大公约数”。将研讨的共识成果总结发布供司法人员办案参考,以促进法律统一正确适用。“108探案”每季度举办一期。

  为深入推进学习型、研究型检察院建设,南京市检察院正在打造“108”品牌矩阵(“1”意为勇争一流,争先创优;“0”意为归零心态,改革创新;“8”兼蓄八方,开放包容),逐步形成“108融党建”“108大讲堂”“108案例基地”“108人才培养计划”“108书苑”“108青年研学社”“108法治宣讲团”等品牌集群,塑造具有南京检察标识度的品牌形象,营造爱学习、勤钻研、重实践浓厚氛围。

  会议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以“检察护企”为主题,围绕“涉企背信犯罪及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治理”相关问题,邀请最高检、省市院相关领导、全国司法业务专家、一线办案检察官、高校教授、省工商联代表等100余人参会。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席玉峰,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蒯建欣到会致辞。

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中的“同类营业”应如何认定?赃款应如何处理?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如何向第三人追缴违法所得?职务侵占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、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、挪用资金罪的区别?职务侵占罪(贪污罪)与徇私舞弊低价折股、出售公司、企业资产罪的罪数关系?……这些都是一线办案急需解决的疑难复杂问题。

  本次研讨分为“涉企业背信犯罪问题”“企业内部腐败犯罪问题”“关联罪名的界限问题”三个单元,围绕上述19个问题展开研讨。江苏省检察官学院副院长蔡万勇主持本次研讨。南京、苏州、常州检察机关12名办案人员结合案例发言,提出问题并阐明观点。来自北京、上海、江苏等地的资深检察官、法官,南京师范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教授分别发言,围绕案例和实务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交流互鉴,气氛热烈。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勇对研讨成果进行了总结。

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进行了总结发言,高度肯定了本次研讨会。陶检强调,全省检察机关落实“检察护企”专项行动就是要以“三个善于”做实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,检察实务要与理论研究同向发力、同题共答,共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更多力量和智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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